局內首家成立區域核算中心: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化財務管理改革創新
為強化財務核算監管力度,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去年12月設立了深圳、廣州、南寧、海口、泉州、惠州6個區域核算中心,并舉行區域核算中心主任公開競聘。今年1月份,各區域核算中心主任全部到崗就任,區域核算中心正式運行,實現了分公司財務區域集中管理。
此前,分公司一直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單獨核算”的傳統財務管理體制,所屬各單位財務會計核算相對獨立。隨著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張,分公司財務管理鏈條長,以各項目為中心的財務核算模式與目前執行的大項目部管理模式不適應,管理的分散不僅使得資金難以發揮齊聚效應,財務監督職能也受影響,造成分公司總部管控力不強、會計信息質量不高、個別單位會計核算處理不夠規范,會計人員輪崗也得不到全面落實。這些在客觀上需要分公司加強內部整體監管力度,采用相對集權的模式推進管理集約化、核算統一化,使財務工作為分公司當好決策參謀。為此,成立區域會計核算中心,創新財務管理體系的局面呼之欲出。
區域核算中心的成立是分公司財務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集中辦理分公司各區域的會計核算業務,這既是貫徹分公司關于加強總部管控、提高資金管理水平的重大舉措,也是全力推進分公司大項目部制改革的重要支撐,有利于充分發揮會計核算和監督職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會計信息質量,也有利于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消極腐敗等違法亂紀行為。
新成立的區域核算中心隸屬于分公司財務部,將首先對分公司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各區域核算中心人員必須參與分公司經營管理,發揮財務的管理職能。所屬各單位不再設財務部門,但是在不改變各單位會計責任主體和法律主體的前提下,在年度預算確定的指標范圍內,各單位仍然享有資金使用權等,會計主體及責任主體仍然是各單位,單位負責人仍需承擔經濟業務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目前,分公司區域核算中心定編定崗35人。核算中心人員將采取分層次管理原則,即對各區域核算中心主任,由公司委派,按分公司的中層干部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對一般人員由分公司財務部根據區域業務量進行配置。區域核算中心主任已通過對分公司在崗財務人員進行了公開選拔、擇優錄取,其工作人員已按屬地及個人意愿進行了分配。區域核算中心正式運行后,工作人員將有序流動,定期不定期地進行交流輪崗。 (張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