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2014年起政府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記者今從住建部獲悉,根據《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住建部近日發布《“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提出,從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兩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依據《規劃》,2015年起,直轄市及東部沿海省市城鎮的新建房地產項目力爭5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十二五”期間,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將完成4億平方米以上,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節能改造6000萬平方米,實施農村節能示范住宅40萬套。
由于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時期,人口、資源、環境的壓力與日俱增。為此《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健全、完善綠色建筑推廣法律法規體系,引導鼓勵各地編制促進綠色建筑地方性法規,建立并完善地方綠色建筑法規體系。主要是開展城鄉規劃法和建筑法的修訂工作,明確從規劃階段抓綠色建筑,從設計、施工、運行和報廢等階段對綠色建筑進行全壽命期監管。
為保障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規劃明確,住建部要將規劃目標任務科學分解到地方,將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地方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節能減排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責任追究。
轉自互聯網 邰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