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四川將建房地產企業信用體系平臺
近日,《四川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該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上全文公布,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四川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中發布虛假廣告或作欺騙性誤導性宣傳的、建筑工地違反夜間施工許可管理規定的、拖欠工程款而導致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多種不良行為,將被記入開發企業信用信息體系記分標準。這是擬出臺《辦法》的重要內容。
《辦法》規定,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體系建設的監督管理,建立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體系平臺。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體系建設的監督管理,并負責按規定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送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情況。信用信息的采集應當堅持全面、客觀、公正、及時和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信用信息的來源主要包括政府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等單位提供、企業及其從業人員自行申報、公眾投訴與表揚、媒體的公開披露等方式。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信用信息的錄入、更改,應當以具備法律效力的文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為依據。任何單位或個人非依法規定權限、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刪除相關信用信息。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從業人員認為其信用信息中存在錯誤或不實信息時,可以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異議,并同時提供相應證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書面異議和相關證據后進行核實;對經核查屬實的,應及時予以更正。
《辦法》規定,對在四川省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信用等級分為AAA、AA、A、B、C共5個等級。信用等級為AAA級和AA級的企業,其應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分別按50%和70%的標準執行。而對信用等級較差的企業,將不能授予該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有關榮譽稱號,限制其參加有關評比等懲罰,并視情節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向相關管理部門和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社會公眾發出預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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